初次使用油漆污水AB剂应该注意哪些
时间:2025-10-14 10:2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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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使用油漆污水AB剂应该注意哪些
油漆污水AB剂(A剂多为破乳 / 除油剂,B剂多为絮凝 / 助凝剂)的核心作用是处理油漆污水中的树脂、颜料、溶剂等污染物,初次使用需围绕 “破乳絮凝效果、操作性,结合油漆污水的特殊性(如含油性物质、高黏度杂质)关注以下事项:
一、使用前:先做 “基础调研 + 小试验证”,不要盲目操作
油漆污水成分复杂,直接批量使用易导致效果失效或药剂浪费,须先完成
1. 明确信息:避免 “药剂与污水不匹配”
查污水特性:先了解待处理油漆污水的pH 值、含油量、悬浮物浓度(可简易检测:用 pH 试纸测 pH,取 100mL 污水静置 30 分钟,观察上层油量和下层沉淀量),这是选择 AB 剂型号、确定配比的基础(如酸性油漆污水需选耐酸型 AB剂,高含油污水需优先强化 A剂破乳效果);
2. 须做 “小试试验”:确定操作参数(核心步骤)
小试是验证效果、避免批量失误的关键,按以下步骤操作:
准备工具:取 1000mL 烧杯,分别装入待处理油漆污水(均为 500mL,保证一致性);
按比例加药:参考推荐配比(如1000ppm,即 1L 污水加 A剂 1mL、B 剂 1mL),先在每个烧杯中加 A剂,用玻璃棒快速搅拌 1-2 分钟(确保破乳均匀,打散油膜),静置 5 分钟后再加 B 剂,继续搅拌 30 秒 - 1 分钟(让絮凝体充分形成);
观察 3 个关键指标:
① 破乳效果:上层是否有明显浮油(或油膜破裂,油滴聚集),若仍有大量细小油珠悬浮,说明 A 剂用量不足或搅拌不充分,需增加 A 剂用量重试;
② 絮凝效果:是否形成 “大而密实的絮体”(而非细小分散的小絮粒),静置 10分钟后,下层沉淀是否快速沉降,上清液是否清澈(若上清液浑浊,可能是B剂用量不足,或搅拌时间不够);
二、使用中:严格控制 “操作细节 + 加药顺序”
油漆污水的油性、高黏度特性易导致 “破乳不彻底、絮凝体分散”,操作时需重点关注 3个细节:
1. 加药顺序:须 “先 A 后 B”,
原理:A 剂的作用是 “破乳除油”—— 破坏油漆污水中的油 - 水乳化层,使油性物质(如树脂、溶剂)从水中分离;B剂的作用是 “絮凝助凝”— 将破乳后释放的悬浮物、颜料颗粒聚集形成大絮体,便于沉降。
2. 搅拌强度:“先强后弱”,避免絮体打碎
加A剂时:需快速强力搅拌;确保 A 剂与污水充分混合,彻底打破油膜(若搅拌不足,局部油膜未破,后续絮凝会遗漏油性污染物);
加 B剂时:需慢速轻柔搅拌,时间 30 秒 - 1 分钟,仅需让 B剂均匀分散即可 若搅拌过强,会将刚形成的絮体打碎,导致沉降速度变慢,上清液浑浊。
3. 加药方式:“分批加药” 优于 “一次性倾倒”
批量处理时(如在调节池、反应池使用),避免将 A/B 剂一次性倒入污水中,建议用计量泵分 2-3 次加药,可减少局部药剂浓度过高导致的 “破乳不均”(如局部 A 剂过量,反而形成新的乳化层)。
三、做好 “个人防护 + 应急处理 + 固废处置”
油漆污水 AB剂可能含破乳剂、絮凝剂
“不调 pH 直接加药”—— 若油漆污水 pH 偏离 AB 剂适用范围(如 pH<5 或 > 10),会导致破乳絮凝失效,需先用酸碱(如硫酸、氢氧化钠)将 pH 调节至推荐范围(通常 6-9);“搅拌后立即排放”—— 加药搅拌后需静置足够时间(小试确定的时间),待絮体沉降、上清液清澈后,再分离浮油和沉渣,避免絮体随水排放。
